太仓市某房产公司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售楼处无感收集人脸信息被处罚·司法审查)
司法裁判
- 类别
- 司法裁判
- 时间
- 2023年度典型案例(判决已生效)
- 地域
- 江苏苏州(管辖法院所在地)
- 省份
- 江苏省
- 执法/司法主体
- 常熟市人民法院(被告: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I 场景
售楼处人脸识别设备无感抓拍客户人脸信息(AI生物识别应用监管)
适用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行政处罚法》
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市监局处罚决定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处罚:人脸信息收集违法罚款5万元+格式条款罚款4.8万元)
来源
常熟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行政审判案例35号)
原文来源链接:中国裁判文书网
备注
行政闭环案例:市场监管处罚→企业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维持处罚;入选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案号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