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睢县陈某、李某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图文编造传播谣言被行政拘留案
监管执法个案
['fl-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01-法律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修订: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施行日期2026.01.01
与AI的相关关系AI换脸诈骗、深度伪造扰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 'fl-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01-法律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施行日期2024.03.01
与AI的相关关系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AI相关犯罪的刑事追责
', 'fl-044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03-部门规章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
施行日期2023.01.10
与AI的相关关系深度伪造/AI换脸服务提供者的内容标识、安全评估、备案义务
']
AI 场景
陈某、李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借助AI工具生成虚假图文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误导网民、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睢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托常态化网络巡查发现线索后溯源核查、规范固定电子证据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报未载明具体条款,待核证)
处理结果
依法对陈某、李某两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同步现场开展法治警示教育
李章虎律师团队简评
本案属于AI生成虚假信息类案。AI批量编造“有图有视频”式谣言的违法成本显著高于普通造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修订前对应原第25条)对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设定拘留与罚款,《刑法》第291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设定刑事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6条明令禁止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李章虎律师团队提示:企业自媒体与内容平台应对AI生成素材履行事实核验义务,灾情、警情、政策等敏感题材坚持人工复核后发布。
简评系李章虎律师团队基于公开报道口径的一般性分析,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法源依据(引自「合规立场」法源库)
fl-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01-法律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修订: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施行日期2026.01.01
与AI的相关关系AI换脸诈骗、深度伪造扰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fl-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01-法律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施行日期2024.03.01
与AI的相关关系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AI相关犯罪的刑事追责
fl-044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03-部门规章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
施行日期2023.01.10
与AI的相关关系深度伪造/AI换脸服务提供者的内容标识、安全评估、备案义务
法源条目与元数据引自「合规立场」AI 合规平台法源库(共 193 件,八级分类);条目详情以法源库原文为准。
备注
【双审直入】【官方口径直入:“平安商丘”系商丘市委政法委官方新媒体(省级党委政法委官方渠道视同官方口径),腾讯新闻转载页2026.10.28可访问、全文与通报一致】法学专家(中国法)审:执法主体明确(睢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处置为行政拘留(实际处罚而非纯宣传)、AI要素明确(通报原文“借助AI工具生成虚假图文,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定性未超出通报口径(未载明具体谣言内容与治安法条,不推定条款);程序阶段为行政处罚已决(非侦查批捕事项),无需标“待核证终局”。内容审核员审:转载页可访问且逐字核证(2026-10-28 09:02,发布于河南),无未来年份;查重:库内“商丘”命中xz-55(商丘网民薛某华AI生成某品牌汽车车祸现场虚假视频案)——本案当事人为陈某/李某、行为为AI生成虚假图文造谣,非同一案件;与库内同类“AI生成谣言行拘”案(如xz-145合肥、xz-149灵璧、xz-153芜湖)属同类型不同属地不同主体,按属地单列。待核证:具体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谣言具体内容、当事人全名、处罚决定书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