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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宣判柯某利用AI撰写色情小说网上售卖牟利案(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期徒刑十个月)【补录】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2.11—2023.3作案;2025.4.2中国法院网报道(判决已生效)
地域
湖北大冶
省份
湖北省
执法/司法主体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个人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个人数
1

AI 场景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AI工具批量撰写色情小说(数十篇、每篇1—3万字),经“翻墙”在境外网站发布并在另一网站售卖760篇次,获利2万余元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法官说法原文援引)

处理结果

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退缴违法所得;判决已生效

来源

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原文来源链接:中国法院网

备注

补录——作案2022.11—2023.3,家属代为退赃2万余元;2025.4.2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报道时判决已生效,窗口外补录。利用生成式AI批量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的刑事典型案例,与xs-26余姚案同属AI造黄牟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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