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甲、李某乙AI换脸非法认证账户案(福州首例)
司法裁判
- 类别
- 司法裁判
- 时间
- 2026.3.11判决
- 地域
- 福建福州(管辖法院所在地)
- 省份
- 福建省
- 执法/司法主体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晋安区检察院公诉)
AI 场景
AI生成动态人脸视频绕过人脸识别完成支付账户实名认证,协助转移涉诈涉赌资金
适用法律法规
《刑法》第285条第2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处理结果
李某甲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7000元;李某乙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
来源
福州新闻网(2026.3.17)
原文来源链接:福州新闻网
备注
福州首例AI换脸非法认证账户案;非法认证支付账户15组、转移资金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