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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陈某AI批量生成虚假灾情视频案

司法裁判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年前后判决
地域
浙江绍兴上虞区
省份
浙江省
执法/司法主体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AI 场景

AI批量生成"工业园大火"等虚假灾情视频20余条(阅读量超167万次)

适用法律法规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第2款)

处理结果

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来源

检察机关以案释法专栏

原文来源链接:最高人民检察院

备注

罕见适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AI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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