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与披露经过:本案系地方政府就三名儿童提起的《1989年儿童法》程序,判决自第19段起设「专家与人工智能使用」一节。争议起于受聘独立社工(ISW)Ms Coker 于 2026-06-05 出具的亲属安置评估:其在原始报告中未披露任何 AI 使用;仅在对方提出书面问题后,于 2026-07-07 补充说明中披露其「在安全的组织环境内」将 Microsoft Copilot 用作行政辅助工具,「整理已获得的信息」并「协助起草报告」,并声明 Copilot 未生成证据、未作分析、未形成结论,全部内容均经其审阅、修改与核实,其保留全部专业责任。法官另指出 2026-07-25 就 D、E 出具的亲属评估中出现明显属 AI 输出的文字(「本版本篇幅约减半、避免辩护性表述、承认儿童的复杂性,且因清楚区分事实、分析与建议而未过度陈述证据,故更可能经受交叉询问」),F、G 评估中亦有「此措辞在保持语调平衡与分析性的同时清楚凸显自早前评估以来的情势变化」。(2)庭上自认:Ms Coker 在口头证据中确认使用 Copilot 准备报告——先称仅用于改进拼写与语法,随后确认 D、E 的整份亲属评估系由其笔记经 AI 生成;其坚持结论仍系其专业意见,并称使用该工具是因其「英文比我自己的好」。(3)法院裁断(第34-41段):①转录与语法辅助「未见重大问题」,Microsoft Copilot 系封闭安全工具、无公开风险,属低风险使用(第34段);②以 AI 生成整份报告则「越入」不可接受一端,属较高风险路径,影响书面证据权重(第35、37段);③报告另有若干无法辨明系 AI 抑或原始笔记所致的错误——未经指示采用通常须经 Part 25 申请方可进行的「Resolutions」风险评估模型(其简历未载该资质,书面解释「多为 AI 对该模型本身的摘要」)、错误记载父亲「接受法院的认定」(实为「尊重」认定)、无诊断依据称某儿童「患自闭症」、错误记载曾向母亲提供育儿干预(第36段);④「报告中出现 Copilot 自身的摘要,表明对报告内容并无足够的人体监督」(第38段);⑤结论:除 AI 问题外其书面与口头证据在严谨性与思维清晰度上亦有欠缺,「我不能对其证据赋予任何实质权重(I do not feel able to place any significant weight on her evidence)」(第41段)。
核证:2026-10-27 双审直入(发现路径=Find Case Law 全库涉 AI 关键词检索命中计数由 101 增至 102 之增量探针,回追官方 data.xml 全文)。法学专家(英国)审——官方 XML 全文直读:法院(Family Court at Truro)、中性引证 [2026] EWFC 306、裁判日期 2026-09-30、审判者 HHJ Flexman(s9 法官)、当事人(Cornwall Council / M / F / A、B、C)、匿名令(「除律师外所有人匿名须严格维护」)、第19段节标题、第30-33段披露与自认、第34-41段三层次裁断及「不能赋予任何实质权重」之结论,均在判词正文逐字在案;属司法裁判(家事法院终局判决)非监管执法;AI 要素为判决专节核心争点而非偶然提及。内容审核员审——官方 URL(HTTP 200)与 data.xml 内容一致;无幻觉案号(中性引证经 Find Case Law 页面与 XML 双处比对一致,未虚构案卷号,家事案本不公开案卷号故如实注明);裁判日期 2026-09-30 非未来;状态口径「已判决」正确(终局);查重双键(中性引证归一化+当事人名模糊匹配)确认与库内 300 件条目无重复,库内 EWFC 序列(71/284/312/10/22/23/107/306)不含本件。分法域搜索智能体双审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