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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R 诉 XPQ(家事保护令程序中之「生成式AI拟写书面陈述」案,当事人依家事程序匿名化)——丈夫(无律师代理)在同居期间对妻子提起两项申请:SSP 698/2025 请求对妻子作出个人保护令(PPO)、驱逐令(DEO)、辅导令(CGO)与强制治疗令(MTO),主张十余年受其经济与饮食控制;SSP 699/2025 请求撤销十余年前妻子对其取得之保护令。结案陈词阶段,丈夫援引一宗经 LawNet 检索并不存在之判例,法官追问来源后其坦承取自生成式AI;法院遂命其具结宣誓书说明所用AI工具及使用方式,其宣誓称仅用于拟写文书模板、未用于「生成个人事实内容或证据」。法官认定该声明不可信:其庭上曾称两份陈述系本人以打字与语音转文字完成(与后述宣誓不符)、长达255页之回复(H2)在两周内完成、且文本结构与句法异常(同一文书内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混用),综合推断事实内容「可能系未经核验由AI生成」;据此对两份书面陈述(H1 109页、H2 255页)不予任何采信,两项申请均予驳回,并判付妻子讼费 S$10,000(all-in,2025-11-26 前付清),另命其此后在离婚程序中凡以生成式AI协助拟写任何文件,须向法院声明使用、确认遵守《法院使用者生成式AI工具使用指南》、并确认文件内容真实准确。([2026] SGFC 88(SSP 698/2025、SSP 699/2025 两案合并审理;eLitigation 官方文本同时标注该两项案号))

新加坡虚假信息与声誉
法域
新加坡(sg)
法院
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Family Justice Courts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家事法庭(Family Court);Soh Kian Peng 地方法官(Magistrate)独任审理
案号
[2026] SGFC 88(SSP 698/2025、SSP 699/2025 两案合并审理;eLitigation 官方文本同时标注该两项案号)
裁判日期
2026-06-30(grounds of decision 公布日;实体裁判于 2025-09-03 宣判,聆讯日 2025-07-10、07-11、07-18、07-22 及 09-03)
阶段
一审(家事法庭实体裁判;两项申请均驳回并作讼费命令及AI使用声明命令)
状态
已判决
争议焦点
AI幻觉与虚假信息/司法诚信/诉讼中使用AI
先例效力
新加坡首件公开、系统处理「当事人(非律师)以生成式AI拟写书面陈述/宣誓书」并作出采信判断与AI使用声明命令的裁判;明确援引最高法院 Registrar's Circular No. 1 of 2024《Guide on the Use of Generative AI Tools by Court Users》,确立「可以使用、但须对输出负责(尤其是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者)」之规则;与 sj-146([2026] SGHC 49,律师引用AI虚构判例之个人费用令)共同构成新加坡「生成式AI介入诉讼文书的责任分配与证据采信」判例线,家事法庭层级、具参考与示范价值

要点

①判词第23段确立核心规则:当事人并非被禁止使用生成式AI(依 Registrar's Circular No. 1 of 2024),「但其必须对输出承担责任,尤其当该输出将成为提交法院的证据」,并指明风险在于「完全依赖算法而不对实际输出用脑」;②法院未采信丈夫关于「仅用于模板、未生成事实内容」的宣誓,转而以证言前后矛盾、255页文书两周内完成、以及文本结构与句法异常等间接情节推断事实内容可能由AI生成且未经核验——确立了法院在缺乏直接证据时依「过程情节+文本特征」作不利推定的审查路径;③判词第72段创设持续性程序义务:此后在离婚程序中凡使用生成式AI协助拟写任何文件,均须向法院声明使用、确认遵守《指南》、并确认内容真实准确;④本案AI要素贯穿裁判说理(判词 catchwords 明列「Family Procedure — Use of Generative AI in drafting Witness Statements/Affidavits」),非背景性提及。

来源与核证

核证:2026-10-27 核证:以新加坡司法机构 eLitigation 官方判词全文为 L1 一手(逐字核对案号 SSP 698/2025 与 SSP 699/2025、法官 Soh Kian Peng、聆讯日 2025-07-10/11/18/22 与 09-03、判决宣示日 2025-09-03、判词第 4–9 段虚构判例与宣誓书经过、第 23 段「可以使用但须对输出负责」、第 68–72 段讼费 S$10,000 all-in 与 2025-11-26 付款期限、AI 使用声明命令),并以 laws.sg 全文镜像与 SGCaseLaw 要旨双源交叉,三源在当事人匿名代号、法院、法官、案号、日期、金额与命令内容上完全一致。属窗口外历史漏检补录(grounds of decision 于 2026-06-30 公布、实体裁判 2025-09-03),补录理由:新加坡法域库内仅 3 件、本件系该国首件公开处理当事人以生成式AI拟写诉讼文书并创设AI使用声明义务的裁判,官方全文可直接核证,符合 L1 硬门槛。分法域搜索智能体双审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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