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女演员Meenakshi Chaudhary起诉请求保护人格权,提交的侵权链接分三类——①未经授权的淫秽/性露骨内容;②利用其照片视频牟利的网站;③以其名义销售商品服务。(2)庭审:Bhambhani法官明确「我反对在人格权案件中给予概括禁令」(须证明有人利用你的形象牟利);质疑举证——「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靠你的人格赚钱?在没有版权侵权主张的情况下,当你说这些内容是AI生成的,你就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有低俗淫秽内容,必须下架;但你是公众人物,界限划在哪里?」(3)裁定:仅就淫秽内容准予ex parte ad-interim下架禁令;对其余救济拒绝在单方阶段给予概括禁令;案件与Janhvi Kapoor、Vivek Oberoi同类诉讼合并,法院将作为法律问题厘清人格权诉讼边界(已指定法庭之友),并指出部分公众人物滥用法院命令;下次开庭2026-09-22
核证:2026-09-19 核证:Bar and Bench与LiveLaw两家相互独立的印度权威法律媒体双源交叉核证——2026-09-18(周五)庭审、Bhambhani法官、仅淫秽内容下架+拒绝概括禁令、与Kapoor/Oberoi案合并、下次开庭2026-09-22、法官AI具体化引语原文逐字一致;案号未披露(以官方案卷为准)。自每日分法域搜索候选提取并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