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五独任庭(法官权素英)就一名30岁中国籍博士生利用 AI 制作深度伪造性剥削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自2025年11月起约6个月间,将同一直属研究室7名女性同事的面部合成至色情视频与照片,共制作1,141条深度伪造性剥削内容,违反韩国《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含「惯常制作虚假影像」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令其接受40小时性暴力犯罪治疗课程、5年内禁止在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被扣押物予以没收。检方原求刑3年并请求公开被告身份信息,法院未全部采纳。法院量刑理由指出,被告多次对同一研究室学生照片进行编辑、合成与加工,从犯罪经过、数量与内容看行为性质恶劣、罪责较重,且未获被害人谅解;但考虑其已承认全部犯罪事实、表现悔过、此前无刑事处罚记录,且无证据证明涉案影像已向外传播,遂于可酌减范围内科刑。案件线索因被告转移其他研究数据而偶然暴露,警方调查中另发现其曾检索「如何绕过生成式 AI『Grok』安全防护装置」。※本案系韩国既有性犯罪特别法在 AI 深度伪造场景下的一审适用,非新规则创设;韩国自2024年起持续处理深度伪造性犯罪,2024年10月首尔法院曾就另案(首尔大学毕业生制作近2,000条同类影像)判处10年徒刑。
核证:2026-09-15 经 Yonhap 通讯社(经 VnExpress International 转述,载法官姓名 Kwon So-young、法院、罪名、刑期与矫正命令)+香港東網(载一审宣判日9月10日、1,141条、40小时性暴力防治教育、5年就业限制)+新浪财经(载检方求刑3年、法院量刑理由)+网易(载法院认定犯罪事实与「绕过 Grok 安全装置」检索记录)多源交叉一致;另 The Straits Times、Korea Economic Daily、Herald Business、Money Today 亦作报道(经聚合站引述其标题与要点)。※窗口外补录:宣判日 2026-09-10,超出本次24小时窗口5日,系 2026-09-13、09-14、09-15 三轮亚太分法域检索均未覆盖之遗漏(当日候选文件未含本条),经本次自行检索并完成交叉核证后补录。一审刑事案号及判决书原文未获公开,标注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