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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mar Pty Ltd (No 2):董事依ChatGPT“建议”排挤异议股东被认定压迫案([2026] NSWSC 800(In the matter of Lanmar Pty Ltd (No 2)))

澳大利亚虚假信息与声誉算法歧视与就业
法域
澳大利亚(au)
法院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Black J)
案号
[2026] NSWSC 800(In the matter of Lanmar Pty Ltd (No 2))
裁判日期
2026-07-10(判决)
阶段
一审(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
状态
已判决
争议焦点
AI幻觉与虚假信息/公司治理与董事义务
先例效力
本库收录的首件澳大利亚判例;新州最高法院首次以生成式AI输出为关键事实背景,认定《2001年公司法》第232条压迫行为与第181条董事义务违反

要点

悉尼一家国防工程咨询公司(Lanmar Pty Ltd)两名多数董事(Drebber、O'Connor)对第三名等额股东兼董事(Landes)不满,未咨询任何律师即向ChatGPT索取“如何处理该董事”的方案。ChatGPT将实质上的公司治理问题误判为雇佣法问题,输出名为“HR problem resolution”的方案(含可能违反董事与信义义务的步骤:将商业机会转出公司、架空该董事管理职能等)。两人依此在数月内系统性排除Landes(绕开其招聘、要求交出财务与薪资系统管理权、禁止其参与NAMSS国防项目投标、指示银行不得与其沟通、瞒其召开董事会议)。Black J 认定上述行为构成《公司法》第232条项下的压迫行为,并涉及第181条董事义务违反;ChatGPT输出成为证明其决策路径与主观状态的关键证据(“ChatGPT在澳大利亚公司法事项上并非审慎的顾问选择”)。法院判令指定接管人出售全部股份,公司持续经营价值被摧毁。

来源与核证

核证:2026-09-12 澳大利亚Sladen Legal判例评析+Lexology律所评述+Law & Cyber Australia三家法律专业机构对判决引注[2026] NSWSC 800、裁判日期2026-07-10、主审法官Black J及裁判要旨交叉一致核证;NSW Caselaw官网改版、AustLII访问受限,判决原文未直接调取,建议后续以官方判决原文二次核证(待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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