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德国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组织 GEMA 起诉美国 AI 音乐生成器 Suno Inc.,主张其未经许可处理 GEMA 管理的六首知名音乐作品(《Atemlos durch die Nacht》《Rasputin》《Big in Japan》《Forever Young》《Daddy Cool》及《Mambo No. 5》副歌),训练数据包含数百万首完整录音;Suno 以「stream-ripping」方式绕开 YouTube 的 Rolling Cipher 技术保护措施获取音频;模型在德国境内边缘服务器对外提供。GEMA 以原歌词+曲名+曲风的一般性描述(未指定旋律、和声、节奏或编曲)提交 338 组提示词,生成了可辨识地再现原作品片段的输出。(2)裁判(2026-07-31,第 42 民事庭):法院大体支持 GEMA 请求,禁止四类行为——①为在美国训练模型而复制涉案作品;②通过在模型参数或其他数据结构中的存储而在德国复制;③在德国通过提供经训练的模型而向公众传播;④复制与传播涉案 AI 生成改编成果;并支持关于若干作品的信息披露与损害赔偿请求。(3)核心认定——「记忆化(memorisation)」构成复制:法院采三阶段模型(准备训练材料/训练中分析材料/经提示使用模型),承认 AI 模型未必存储训练文件的传统复制件,但认定六首作品以可在较简单提示下再现受保护音乐要素的形式存在于 Suno 模型中,足以构成《德国著作权法》第 16 条与《信息社会指令》第 2 条意义上的复制——作品无须以可辨识的音频文件形式被存储,若受保护要素固定于模型参数或其他数据结构中并可在系统辅助下被感知,亦属复制。(4)TDM 例外不适用:法院未一般性排除 AI 训练的 TDM 例外(DSM 指令第 4 条/《德国著作权法》第 44b 条)可覆盖为收集与准备训练语料所需的复制,但区分「准备阶段的复制」与「训练完成的模型内部复制」——一旦受保护要素被并入模型且可从中再现,即已超出「提取信息、模式或关联」,不属 TDM 例外;且第 4 条要求合法获取,Suno 绕开 Rolling Cipher 下载录音,合法获取要件亦不满足。(5)涉外与准据法:就美国境内的训练行为,法院经《德国集体管理组织法》第 131(2) 条的合并管辖规则一并管辖,并适用美国版权法,认定训练使用具有商业性与替代性,驳回 Suno 的合理使用抗辩——此系德国判决首次驳回 AI 训练的合理使用抗辩。(6)后续:判决尚未生效,Suno 表示正考虑上诉(含上诉至 OLG München)。
核证:2026-09-30 案号与判项核证:案号 42 O 763/25、判决日 2026-07-31、法院(LG München I 第 42 民事庭)、四类禁止行为、「记忆化=复制」、「TDM 例外不及于模型参数中的固定」及「依美国法驳回合理使用」等要项,经欧盟知识产权服务台(欧盟官方机构网络,L2)与两篇专业法律媒体案例评注(Lexology、Licentium 引 Bird & Bird)三源一致核证;本次系在原条目(2026-09-11 行业综述单源、案号待补)基础上按「既有条目实质升级并入」口径补齐案号与判项,未删除、未改写原已载明的要点(原记载「认定未经许可处理构成侵权、判令披露侵权关联收入、系继 GEMA v. OpenAI 后第二例权利人胜诉判决」均予保留);德国一审判决原文(LG München I 官网/司法门户)本环境未能直连,判决书全文(含判项编号与法官)仍列为待补,故本条案号与判项以欧盟官方通报+专业评注交叉为基础,如后续取得判决原文将据以终校;相关在审关联案:LAION 案(OLG Hamburg 5 U 104/24,现 BGH I ZR 281/25)与本库 sj-082 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