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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李某乙AI换脸非法认证账户案(福州首例)(原库未存案号(中国案例地图条目 xs-18))

中国生成物可版权性深度伪造与肖像
法域
中国(cn)
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晋安区检察院公诉)
案号
原库未存案号(中国案例地图条目 xs-18)
裁判日期
2026.3.11判决
阶段
已生效
状态
已判决
争议焦点
AI犯罪(刑事)
先例效力
中国无先例制度,具参考示范价值

要点

AI场景:AI生成动态人脸视频绕过人脸识别完成支付账户实名认证,协助转移涉诈涉赌资金。李某甲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7000元;李某乙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适用:《刑法》第285条第2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来源与核证

核证:2026-09-11 自中国案例地图已核证库批量导入(原id xs-18),来源与结果沿用原库核证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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