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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AI换脸”著作权侵权案)(原库未存案号(中国案例地图条目 ms-6))

中国著作权训练数据生成物可版权性深度伪造与肖像
法域
中国(cn)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案号
原库未存案号(中国案例地图条目 ms-6)
裁判日期
2025.4发布(最高法2024年知产典型案例)
阶段
已生效
状态
已判决
争议焦点
生成物著作权/训练数据
先例效力
中国无先例制度,具参考示范价值

要点

AI场景:抖音小程序“某颜”AI视频换脸(13段古装短视频被制成换脸模板)。认定“AI换脸”不构成改编亦不构成合理使用,不适用技术中立抗辩;判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500元;适用:《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条文

来源与核证

核证:2026-09-11 自中国案例地图已核证库批量导入(原id ms-6),来源与结果沿用原库核证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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