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投顾:误导性宣传、无证投顾人员提供投顾服务、承诺收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3、7、8、16、19、24条及第32条
责令暂停新增客户2个月,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证监会四川局官网:https://www.csrc.gov.cn/sichuan/c104902/c7532030/content.shtml;2026.9.17责令改正决定书: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官网
原文来源链接:原始出处
AI智能投顾业务行政监管措施(非罚款,属责令类强制措施);【升级·补录】2026.9.17四川证监局对该公司再度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合规管理和内控有待完善、投资顾问执业行为管理有待加强、提供投资建议缺乏合理依据、误导性营销宣传、网络直播合规管控不到位,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8、9、16、24、27条第1款,限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系对同一AI投顾主体的持续监管措施;决定书官网一手:https://www.csrc.gov.cn/sichuan/c104902/c7661115/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