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策 · AI法治案例库 › 案例总目录 › QZL-21

武汉经开区市监局处罚福格森生物科技AI主播宣传保健功效案

监管执法个案
类别
监管执法
时间
2026.6.12
地域
湖北武汉经开区
省份
湖北省
执法/司法主体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1

AI 场景

京东店铺直播间AI主播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效

适用法律法规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39条

处理结果

责令改正、警告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AI数字人案例辑录

备注

2026年食品领域AI主播首例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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