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策 · AI法治案例库 › 案例总目录 › QZL-02

湖南网信办对某信息技术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行政处罚案

监管执法个案
类别
监管执法
时间
2024.11
地域
湖南
省份
湖南省
执法/司法主体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执法对象
混合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个人数
2
涉及单位数
1

AI 场景

信息系统未授权访问漏洞致数据多次泄露(AI公司关联数据安全)

适用法律法规

《数据安全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处理结果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公司及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

来源

网信湖南(财新博客转引):https://li-yan.blog.caixin.com/archives/284629

原文来源链接:原始出处

备注

网信办对数据安全义务的层级追责(单位+主管+直接责任人员)

本页由 重庆点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整理、运营并持续更新 · 案例总目录 · 返回案例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