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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区法院AI短剧《桃花簪》肖像权、名誉权案(AI生成角色形象与他人肖像重合·制作方/采购方/发布方三方共同致歉)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10.1
地域
浙江杭州(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省
执法/司法主体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个人数
1
涉及单位数
3

AI 场景

AI短剧《桃花簪》制作环节未妥善审查AI提示词及其生成形象,致剧中AI人物角色“刘大”的形象与原告王洋(网名“白菜汉服妆造”)肖像存在重合,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该剧由湖南朵朵洋科技有限公司制作、杭州映趣拾光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完整播放权并授权成都微麻微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抖音账号“有趣动漫剧场”发布传播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名誉权: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处理结果

三被告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共同刊登致歉声明,确认未经授权使用原告肖像、侵害其肖像权与名誉权;制作方(湖南朵朵洋)承担直接责任,内容采购方(杭州映趣拾光)与发布传播方(成都微麻微辣)因上线前审核不严、把关不力一并致歉;已第一时间下架删除相关视频、停止传播、全面排查账号内容并启动合规整改、强化演职人员肖像授权文件核验;并澄清剧中负面情节均属虚构、与原告无关。判赔金额未公开披露

来源

人民法院公告网(rmfygg.court.gov.cn,2026.10.1刊登·[浙江]非法院单位·三版)

原文来源链接:人民法院公告网(rmfygg.court.gov.cn)致歉声明原文

备注

【双审直入】法学专家(中国法)+内容审核员双审通过并直接入库;一手来源为人民法院公告网致歉声明原文,已逐字核证(含案号、三被告全称、致歉五条、落款单位);案号(2026)浙0105民初14311号已核证;【新类型】AI生成内容与特定自然人肖像“形象重合”侵害肖像权、名誉权,且与ms-45(北京互联网法院AI换脸短剧“神似”知名演员肖像权案)构成同类规则链,进一步确立“AI生成形象可识别即落入肖像权保护范围+制作/采购/发布全链条各自担责”的裁判导向;2026.10.1系法院公告网致歉声明刊登日,案件立案与终局裁判日期未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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