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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诉秦皇岛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AI文生图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秦皇岛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5.3.7
地域
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区)
省份
河北省
执法/司法主体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1

AI 场景

案外人李某使用AI绘图模型创作美术作品《大雪品茶》(作品登记证书),原告于某取得著作权;被告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使用该AI美术作品配图(AI文生图/著作权保护)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10条、第53条、第54条

处理结果

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00元

来源

中国法院网2026.9.27(人民法院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5.10.29

原文来源链接:中国法院网2026.9.27《司法护创新 立规优营商》(人民法院报)

备注

【双审直入】【权威媒体直入: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WebFetch核证中国法院网全文一致;AI生成图片因体现人类独创性投入受著作权法保护;案号待核证;系补录旧案(2025年判决,2026年9月集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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