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文化发展公司诉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案(杭互奥特曼LoRA模型案)
司法裁判
- 类别
- 司法裁判
- 时间
- 2024.9.25一审 / 2024.12.30二审维持
- 地域
- 浙江杭州(管辖法院所在地)
- 省份
- 浙江省
- 执法/司法主体
- 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AI 场景
用户上传图片训练LoRA模型生成奥特曼形象(数据训练合理使用边界)
适用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相关条文(信息网络传播权);合理使用规则
处理结果
认定数据训练构成合理使用(转换性使用/临时复制);平台未尽注意义务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判赔3万元
来源
杭州互联网法院官方发布;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分析文章(2025.2)
原文来源链接:杭州互联网法院
备注
国内第二例AIGC著作权案;首次认定AI训练数据构成合理使用;2024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案号已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