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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例AI短剧著作权侵权案(《云上XX》被改名搬运·认定AI辅助短剧构成视听作品)

司法裁判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年初完成创作;2026.9.22报道生效
地域
湖北武汉(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省
执法/司法主体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AI 场景

AI辅助创作47集微短剧(剧本策划、分镜提示词设置、人物形象与场景选定、AI生成片段甄别筛选、后期剪辑排布与配乐)被他人改名完整搬运并植入商业广告

适用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视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处理结果

认定涉案AI辅助创作短剧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2万元;判决已生效

来源

极目新闻/长江日报/湖北日报/腾讯新闻

原文来源链接:腾讯新闻·极目新闻

备注

湖北省首例AI短剧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法院将创作中词元(Token)消耗带来的算力成本、商用工具授权成本纳入赔偿考量;原告化名A公司/文创公司,被告化名B公司/文发公司;案号/裁判日期待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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