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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璐诉曹某、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律师提交AI生成虚假案例被法院批评教育·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

司法裁判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4.10立案;2024.12.30开庭;2025.4.10判决;2025.12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地域
北京通州区
省份
北京市
执法/司法主体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AI 场景

原告代理律师在书面代理意见中援引两个由AI大模型生成的“参考案例”,案号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301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沪01民终12345号,经法院核验所述事实与真实案件完全不符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诚信原则)

处理结果

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律师提出批评教育,载明“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裁判要旨:提交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获取且未经甄别核实的虚假案例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5.12入库);辽宁法治报/北疆新闻等官方媒体报道

原文来源链接:辽宁法治报PDF(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报道)

备注

【补录·新类型】全国首例因律师向法院提交AI生成虚假“参考案例”而被批评教育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司法案例;法院区分“参考案例”属诉辩意见而非证据,但仍违反诉讼诚信、妨害民事诉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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