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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涉AI声音仿冒不正当竞争案(米哈游诉某信息技术公司·游戏角色声音被AI复刻销售·判赔75万)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6.30一审宣判;2026.9.10上海浦东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地域
上海市浦东新区
省份
上海市
执法/司法主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2

AI 场景

被告运营AI变声软件,未经许可擅自利用AI语音处理技术批量复刻《原神》游戏中63款角色的声音,制作成声音资源包对外销售;并使用游戏角色形象、剧情动画、台词原声及改编头像用于推广

适用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仿冒混淆)

处理结果

一审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二审裁定予以准许,判决已生效

来源

澎湃新闻/界面新闻/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最高法《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相关解读

原文来源链接:澎湃新闻(转上海浦东法院)/界面新闻/案件聚焦公众号

备注

上海首例涉AI声音仿冒不正当竞争案;法院明确认定《原神》角色声音已成为相关公众识别游戏来源的核心听觉标识,属于原告有一定影响商业标识的组成部分;被告未经许可利用AI技术批量复刻角色声音并通过改编角色头像、提供原声试听等方式实施整体仿冒行为,主观具有攀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亦构成对游戏美术作品及连续游戏画面(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与最高法9.7发布的《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第4条关于'AI拟声'侵害声音权益的裁判规则形成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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