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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新吴区法院AI批量生成测评文章不正当竞争案(利用AI虚构软件测评文章为自身产品引流)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9.9
地域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省份
江苏省
执法/司法主体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2

AI 场景

利用人工智能工具以“进销存”为词根批量生成文章标题并自动生成针对他人进销存软件的介绍/点评文章,发布于自有官网并通过搜索引擎自然检索规则为自身进销存软件产品引流

适用法律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一般条款)

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某软件公司利用AI批量生成、发布虚构测评文章搭载自身产品进行引流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当截取他人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某科技公司相应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已生效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案例六)/澎湃新闻/法治日报

原文来源链接:澎湃新闻(转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备注

2026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9件之一;系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规制AI批量生成虚构测评文章搭车引流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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