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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区法院AI幻觉不正当竞争案(自媒体发布AI生成不实文章虚构企业关联关系·赔偿3万元)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8前后宣判
地域
浙江杭州(管辖法院所在地)
省份
浙江省
执法/司法主体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个人
主体层级
个案

AI 场景

AI生成不实文章(将无关企业包装成知名企业子公司,损害商业信誉与竞争权益)

适用法律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发布AI生成文章,明知内容源于AI可能失实却未尽审核与显著标识义务,判决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3万元

来源

搜狐网(北京浩天(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琼评述文章引述)

备注

与杭州互联网法院"AI幻觉案"(ms-23)为不同案件:本案为滨江区法院审理的不正当竞争案,被告为自媒体从业者;案号/审级/裁判日期待核证(来源为律师评述文章转述,缺乏一手法院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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