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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院AI写笔记软件不正当竞争案(开发AI写笔记软件被判赔10万·虚假种草笔记)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8.27淄博中院发布
地域
山东淄博(管辖法院所在地)
省份
山东省
执法/司法主体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2

AI 场景

AI写作工具批量生成虚假种草笔记/好评(破坏平台内容真实性)

适用法律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明知工具可批量生成虚假种草内容、破坏平台内容真实性仍持续提供服务,存在明显过错,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来源

淄博中院官方微博(2026.8.27发布);荔枝新闻视频报道

原文来源链接:淄博中院(官方微博)

备注

国内某主流社交平台起诉两家公司开发运营专属AI写作工具案;案号/审级/裁判日期待核证(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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