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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AI绘图替岗"违法解除案(魏某诉某智能科技公司·判赔赔偿金差额3.5万余元)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6.6广州中院二审审结;2026.8.4广州中院发布典型案例(经中国青年报报道)
地域
广东广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省份
广东省
执法/司法主体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1

AI 场景

AI替岗(平面设计师岗位因公司引入AI绘图系统被撤销)

适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第87条(违法解除二倍赔偿金)

处理结果

一审、二审均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约4.1万元,另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3.5万余元

来源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经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报道)

原文来源链接:今日头条(引工人日报)

备注

经办法官明确"AI替代岗位是否构成'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关键看替代是否达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超出公司合理控制的程度";公司撤销基础设计岗同时仍新设"全案设计师"岗位,且从未提供技能培训或调岗方案,仅给"拿钱走人"一个选项,不符合法定协商程序;裁决"企业享受AI降本增效红利的同时,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劳动者的用工责任";2024年广州中院曾审理类似平面设计师被AI取代案,认定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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