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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AI智能回答"名誉侵权案(律师诉百度AI幻觉输出"被判三年"·二审维持并进入强制执行)

司法裁判个案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4.9发现侵权内容;2025.9一审宣判;2026.3南京中院二审维持;2026.8下旬申请强制执行;2026.9.22强制执行下百度书面道歉
地域
江苏南京(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省份
江苏省
执法/司法主体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执法对象
单位
主体层级
个案
涉及单位数
1

AI 场景

生成式AI搜索问答(AI幻觉虚构他人犯罪信息并匹配照片)

适用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

处理结果

一审、二审均认定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平台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2026年9月22日,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百度向李小亮律师正式递交书面道歉信;经济损失因未举证未获支持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热评;《上海法治报》(张吉豫《AI幻觉致害的责任界定与避风港规则》);中国江苏网·交汇点新闻

原文来源链接:每日经济新闻

备注

南京执业律师搜索自己姓名+职务时,平台"AI智能回答"输出"因犯爆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错误文字并配其律师袍照片;法院区分传统搜索的"信息集成"与AI智能回答的"内容产出",认定后者系服务提供者主动整合、加工信息并公开展示,负有更高的内容审核与风险防控义务;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等用户生成搜索联想内容不构成侵权【升级】2026.9.22 百度在江北新区法院强制执行下正式书面道歉(中国江苏网/交汇点新闻 2026-09-22)。原强制执行申请于2026年8月下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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