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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诉某平台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平台判定用户内容AI生成首案)

司法裁判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5.6审结(判决已生效)
地域
北京(管辖法院所在地)
省份
北京市
执法/司法主体
北京互联网法院

AI 场景

平台算法判定用户即时创作内容为“AI生成未标识”并隐藏、禁言

适用法律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

处理结果

平台未能对算法判定依据作适度解释说明,构成违约;判令解除隐藏、删除违规记录

来源

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发布(2025.6.21);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文来源链接:北京互联网法院

备注

确立平台算法决策“适度说明义务”;《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施行前标志性裁判;案号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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