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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AI合成名人声音带货·商家连带责任案)

司法裁判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5.7.18一审判决;2025.9.10北互涉AI典型案例发布;2026.9.16最高法作为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发布
地域
北京(管辖法院所在地)
省份
北京市
执法/司法主体
北京互联网法院

AI 场景

AI合成教育领域名人声音+肖像用于图书带货宣传

适用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1018、1019、1023条

处理结果

认定侵害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委托推广商家未尽审核义务与带货达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判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12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二(2026.9.16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2025.9.10发布)

原文来源链接:最高人民法院

备注

压实商家审核主体责任、治理AI“声替”带货乱象;当事人李某瑾(教育领域名人,最高法通报实名披露);案号未公开(以官方发布为准);【升级点】2026.9.16最高法作为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发布,回填裁判日期2025.7.18与判赔12万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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