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策 · AI法治案例库 › 案例总目录 › MS-12

张某诉某科技公司肖像权纠纷案(广州互联网法院汉服AI换脸案)

司法裁判
类别
司法裁判
时间
2024.12报道(判决已生效)
地域
广东广州(管辖法院所在地)
省份
广东省
执法/司法主体
广州互联网法院

AI 场景

“某拍相机”微信小程序将汉服博主视频制成付费AI换脸模板

适用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1018、1019条

处理结果

认定换脸后仍可识别的身体形象属于肖像;判令赔礼道歉(小程序首页15日)并赔偿2000元

来源

央广网(2024.12.12);广州互联网法院官方发布

原文来源链接:央视网

备注

确立“服饰装束等可作为肖像辅助认定要素”;案号未公开(以官方发布为准)

本页由 重庆点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整理、运营并持续更新 · 案例总目录 · 返回案例库首页